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9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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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棚办发〔2019〕26号

商州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9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刘伟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助推进商州监狱棚户区建设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解决商州监狱职工住房问题,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商州监狱柳家沟河东侧职工老住宅区域的宗地已于2015年5月被列入省住建厅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二批)计划,即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柳家沟棚户区改造项目。但是在后期实施推进过程中,受到国家棚改政策和该宗土地变性等问题影响,导致该项目推进缓慢,也严重影响了中心城区的整体形象。

为了落实您的建议,我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就办理落实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但是因我办职能职责有限,一时难以落实您的建议。主要存在以下原因:一方面,按国家棚改政策指导意见规定,明确了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我区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实属“城中村”改造,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集体成员由农民身份转变为居民身份后,仍居住在原村改造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故行政事业单位不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导致相关手续办理难以落实;另一方面,由于柳家沟河东侧职工老住宅区域的土地性质变更需陕西省监狱管理部门审批,但是至今也没有批准,导致项目建设难以推进。鉴于种种原因,我办一时难以解决,望贵代表配合柳家沟项目直接向市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建议!

感谢对我区棚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914-8061850

商洛市商州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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