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俊波任前承诺

发布时间:2021-01-05   
浏览字号: 打印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段俊波,女,生于1979年7月,汉族,法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陕西长安人,200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曾任商州区红门河乡乡长助理、陈塬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北宽坪镇副镇长,2012年进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本次检察长提名我为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我深知这是院党组对我的信任,更是组织和领导关怀培养的结果。如果区人大常委会今天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不负组织对我的厚望,决心在区委、市院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廉洁从检,尽最大努力完成好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持之以恒抓学习,勤于思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依托“学习强国”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和中央基准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向书本学、向领导和同事学、向工作实践学,加强思考,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实践中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在日常检察工作中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出积极努力。

二、坚持不懈强素质,学以致用,争做检察“工匠”

检察工作的性质和职能要求每一名检察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对检委会委员的专业要求更高。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将在一如既往抓好业务学习、办好每一例案件的基础上,持续抓好法理、新增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实施细则的研学,特别注重对检委会议事规则的学习,并注重和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切实履行好社会公平正义守护者的责任,真正做到文明、规范执法,依法、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处理检务工作的能力,为依法科学决策、促进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做好自己应做的工作。

三、坚守廉洁底线,不忘初心,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践行“三严三实”活动,树立正确“三观”,提高新形势下拒腐防变能力、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醒能力;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照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坚持“三个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政治本色。坚持廉洁从检,秉公执法,不徇私情,遵守“三个规定”,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

四、服从党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促进自身工作健康发展

坚定维护党组权威,坚决服从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多请示勤汇报,确保在工作上不缺位、不越位、不出格、不踩线。正确认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自觉。严守群众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处理好每一件群众关心的事务,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区委、市院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围绕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职尽责,不忘初心使命,努力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不懈奋斗。

承诺人:段俊波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