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4-05-23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李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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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做好代表工作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商州区人大常委会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依照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商州中心工作,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进了代表工作科学发展。
一、基本做法与成效
(一)加强联系指导,形成区镇两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全区实行了“两联系一包抓”镇办人大工作制度,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对镇办人大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密切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推动镇办人大充分发挥职能、区人大代表发挥作用。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6至10名区代表。了解宪法和法律法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听取代表对 “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待代表来信来访,征集代表反映的社情民意;二是区人大代表上联系20户群众。经常深入到选区、企业、农村和贫困群众之中,开展“三问三解”活动。密切代表与选民的关系。三是常委会领导、各委室包抓5至6个镇办人大工作。目前,全区已形成了区人大的活动镇办人大和区镇人大代表广泛参、镇办人大开展的活动区人大有关领导、区直部门负责人积极参加的区镇两级人大联动工作机制。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心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积极为代表开展活动搭建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引导代表依法履职。一是明确代表活动的载体。2012年4月,常委会第2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区镇两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三学三做三带头”主题活动的决定》,要求各级人大组织和代表要围绕“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做反映群众意愿的代言人、做为群众办实事的热心人、做陕南强区幸福商州的建设者,带头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带头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为代表履职搭建了活动平台。二是加强代表活动的指导。及时出台活动实施方案,规范代表活动的时间、内容、方式和要求。采取常委会领导包片、机关委室联系活动小组等形式,对代表主题活动的开展进行精心指导。同时,抓点带面,以每镇、办中心活动室为示范典型,辐射带动全区代表参与其中。两年来,全区各级代表为民办实事好事500余件、提出各类意见建议400余条,为建设“陕南强区幸福商州”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修订出台了《商州区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采取定期不定期走访代表、电话询问、寄送信函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了解基层情况;坚持实行代表列席常委会和参加各类视察调研活动制度,为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或诉求、集中民智创造条件;坚持常委会与代表互动制度,通过办好商州人大网站、向代表赠阅《民声报》、《商洛人大》、《商州人大》等报刊杂志和商州人大简报等方式来通报情况、传递信息、宣传代表,激励代表更好地知政议政;坚持召开政情通报会制度,根据全区中心工作需要,及时向代表通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拓展代表知情参政渠道。两年来,常委会先后组织召开了西街片区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及重点项目建设通报会、全区中心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建设通报会、全区反腐倡廉建设通报会,对西街旧城改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四是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每年组织辖区内市区镇代表,有针对性地就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如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法律实施等方面工作进行视察调研或执法检查,广泛听取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向政府提出有益的工作建议。有计划的组织代表参加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召开的各类听证会、论证会、考核测评会、座谈会、法院庭审活动等,使代表的活动方式更加丰富,活动内容更加广泛,活动效果更加显著。据统计,两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0项,组织视察、检查和调研34次,全区各级代表参加“一府两院”的评议会、座谈会、考核测评会、法院庭审会3800多人次,有效发挥了代表的议事决策和监督促进作用。
(三)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好选举和代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代表的入口关和学习培训工作,依法办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和代表的规范化管理。一是严把“五关”,确保选举出高素质代表。按照政治、能力、结构、审核、法律要求,通过考察、政审、协商、公示等形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由选民选出符合法律、顺应民意、富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代表,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公平公正。二是强化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把代表培训工作列入常委会每年工作要点,与常委会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时,指导各镇办把辖区内各级代表教育培训纳入镇办党委、人大、代表活动小组的主要工作内容,扎实开展好代表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在培训工作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自我培训与上级培训、交流座谈与履职实践等相结合的形式,分批次、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区镇两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人大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行政和专项视察调研有关的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了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三是加强监管,确保代表队伍的纯洁性。代表选举前,采取“选民提出候选人、组织与统战部门联合考察、纪检监察部门廉政鉴定、人大综合审定确定”的初提代表候选人工作机制,确保了候选人政治上的纯洁性和代表性。代表当选后,通过设立人大信访室、征求意见箱、委托镇办人大监督等方式,随时了解代表的遵纪守法行为。对于涉嫌违法违纪的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与人代工委及时介入,调查了解情况,与有关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沟通,报请常委会依法处理并向下一次人代会报告备案。两年来,依法接受了4名代表因涉嫌违法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净化了代表队伍。
(四)重视建议办理,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一是明确办理责任。要求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接到代表建议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们工作班子,将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具体股室和责任人,真正做到每件建议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落实的办理责任机制,为建议办理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二是创新办理方式。要求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健全办理制度,严格办理程序,改进办理方式,坚持办前调查研究,针对性拟定办理方案,办中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解决代表所提问题,办后虚心征求代表意见并做好回复,使办理工作基本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突出建议督办。每年确定10-20件重点督查建议,分别由区人大主任、副主任和区政府副区长包抓督办,实现了以领导带动承办人员、以重点督查促进其它建议办理的良好格局。同时,在实行网上公开建议办理进度的同时,采取集中检查督办、电话催办、实地察看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使代表建议回访率、满意率分别达到100%和98%。四是着力解决问题。督促指导承办单位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好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以建议办理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以2013年为例,我区交通局多渠道筹措资金7553.9万元,新修通村水泥路13条74.2公里,建设加固桥梁8座,升级改造通乡路4条25.06公里;食药局先后组织专项治理12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3466户次,排查餐饮食品安全隐患138处,取缔无证经营10户,查办各类违法案件57次,取得了明显成效,代表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深表满意。
(五)加强工作指导,强力推动镇办人大规范化建设。通过推动镇办人大规范化建设,不断丰富活动载体,积极搭建履职平台,为代表更好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在指导镇人代会顺利选举出镇人大、政府机构的同时,2013年6月,按照镇办党委、人大提名推荐,区人大考察建议,区委组织部研究同意的程序,明确了全区23个镇办人大兼职工作人员,为镇办人大主席团发挥等职能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结合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下发了《代表学习制度》、《代表活动制度》、《代表议事制度》、《代表视察调研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代表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实行常委会领导、各工委联系指导5-6个镇办人大工作制度,一般采取参与活动、走访座谈、监督检查等形式指导镇办人大工作,形成区镇联动的工作机制。三是落实工作经费。争取资金为各镇办人大购置电脑等办公设施,落实了镇办人大每年8000元工作经费和镇代表每人每年500元活动经费,从财力上保障了镇办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规范工作标准。制定出台了《商州区镇办人大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从“召开镇人代会、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代表主题活动开展、档案资料归类整理”四大板块细化了镇办人大工作内容及要求,组织举办了全区镇办人大阵地建设观摩活动,不仅规范了基层人大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促使各级人大代表依法认真履职,更充分激发了人大工作的内在活力。
二、代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代表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宪法和法律对代表履职没有约束机制。个别代表忙于生计,照管家庭,外出务工,成了实际上的“挂名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缺少必要的措施,代表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
二是代表整体素质与履职能力亟待提高。少数代表文化素质偏低,平时又不注重学习,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知之甚少,履职中难以发现和提出问题;有的代表主人意识不强,不善于为民代言,缺乏独立见解。
三是代表学习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镇办人大对辖区内代表的学习培训没有长远规划,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存在简单化,代表集中视察、考察受到范围限制,制约了代表学习深造的机会和学习时间的保证。
四是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显得单一。区级代表组织的活动因人员素质、数量限制,参与面较小;部分镇办人大和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匆匆上阵,粗粗了解,说说了事”,内容简单化;少数代表活动重形式,轻效果,重过程,轻落实,缺乏针对性,活动效果“表面化”。
五是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措施还不健全。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兼职较多,联系选民不够。代表活动经费由于各镇办财政状况不同,经费落实难于按标准兑现或兑现不及时,制约了代表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对策和建议
一要健全完善制度,强化代表意识。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履职责任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评优奖励制度、代表履职备案制度、代表列席常委会或主席团会议制度、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制度和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制度等,强化代表意识,规范代表履职,使代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要优化代表结构,着力提高素质。代表选举工作要严把代表“入口”关,注重代表素质与代表结构的有机统一;把代表选举引入竞争机制,好中选优,尽量避免或防止有人带“病”当选代表,不断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个体素质。
三要抓好代表培训,增强履职能力。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及时有效地抓好以代表法、监督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届中培训和长远培训,采取全面培训与重点讲解、理论学习与实际应用、典型引导与经验交流相结合形式,使人大代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到立足岗位干事业,务求有为作奉献,真正成为人民的“代言人”。
四要拓展代表活动,提高活动质量。完善人大代表活动制度,方便组织经常性的代表活动,使代表能及时掌握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知识,确保人大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镇办人大开展代表活动的指导,引导基层代表活动深入实际、了解民情、反映实况、求得实效,做到心中有数、言之有理、议之有据,提出意见要“实”,发表意见要“准”,调查研究要“深”,办理落实要“早”,敢于仗义执言,为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五要完善保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研究解决代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使人大代表无后顾之忧。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及镇办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开展经验交流、撰写议案、提出建议等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增强代表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锐意进取心。继续将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支持,农民代表参加活动的误工补贴,应依法享受到应有的待遇,从而保障和促进代表工作的开展,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人大工作科学发展不断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