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7-01-10
浏览字号:小中大
打印
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元月8日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7年元月9 日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雷世俊同志所作的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区第十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司法改革为动力,进一步调整司法办案重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 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始终做到规范司法、公正司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生态、人文、法治、小康”商州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