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商州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赵莉代表:
感谢您对全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规范312国道收费行为,营造良好交通秩序的建议收悉,根据您所提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与市交通局对接,就你所提建议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进行了反映,现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商小公路是312国道商州至小商塬段的二级汽车公路,东起商州构峪桥东(K1367 570),西至黑龙口镇的小商塬(K1392 200),与蓝小公路连接,全长24.63公里。该段公路由商洛市利用国内外贷款、国家投资、群众集资,通过民工建勤和招标相结合的办法修建,于1991年12月开工建设,1994年12月竣工交付使用,并设立构峪收费站。该路段的改造升级,改善了沿线群众的出行环境,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1994年11月30日陕西省公安厅以《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商洛地区在312国道设立构峪收费站的批复》(陕公交发[1994]36号文)批复收费,收费期限5年。1998年2月12日陕西省交通厅以《关于接管312国道构峪收费站的通知》(陕交财[1998]046号文)由陕西交通资产物业有限公司代表省厅接管构峪收费站,至今该收费站由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蓝商分公司管理。1998年11月2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以《关于312国道蓝田至商州段收取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批复》(陕政函[1998]219号文)自1999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构峪收费站收取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30年。1999年11月9日由陕西省交通厅、物价局以《关于调整部分公路收费站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交财[1999]441号文)将构峪收费站由双向收费改为单向收费,收取西安至商洛方向车辆通行费。
2011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文件,决定在全省撤并33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商洛市商邑、张村、杨峪河收费站被撤,2013年1月1日起又相继撤销已运营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62个,其中包括312国道武关收费站、商南收费站及洛洪公路四皓收费站,至此,商洛市境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全部取消。由于构峪收费站早在1998年移交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运营维护和收费,收费性质变成了企业贷款的“经营性”收费,不在省政府决定撤销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之列,故构峪收费站成为商洛境内唯一还在收费的二级公路收费站。
自2015年蓝小公路蓝田收费站取消7座以下小型客车收费以来,构峪收费站收费秩序一直处于混乱状态,车辆闯站、堵站,与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纠纷的现象屡见不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尤其是2016年8月26日上午8时许,几辆由牧护关、铁炉子发往商州的通村班车因车辆通行费包缴问题和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冲头,将车停在收费站卡口,拥堵收费站时间长达7个小时,造成途径构峪收费站近百辆车辆无法通行,严重影响了群众和市民的正常出行,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影响。就构峪收费站撤站及减免7座以下车辆通行费问题,市区人大代表也多次向有关部门进行呼吁,2017年,市政府决定拓宽改造312国道构峪收费站至麻街岭隧道路段,市政府于2017年10月专文请示省政府“撤销商小公路构峪收费站”。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省交通运输厅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提出意见后报省政府研究。2018年1月17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G312商小二级公路构峪收费站撤并有关问题办理意见的报告》(陕交字[2018]4号),向省政府呈报了“建议商洛市政府再研究,构峪收费站是否撤销。如要撤销,由商洛市政府给予公路经营者合理补偿;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协定补偿协议,由省交通集团另外行文通过我们报省政府审批”的处理意见。省政府研究后,提出如下意见:“原则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等三部门意见。请商洛市政府对构峪收费站撤并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积极与有关方面沟通协商,待形成一致意见后按程序报批。”由于构峪收费站收费期限未满,企业贷款本息未收回,如要提前撤站,“将侵害公路经营者合法权益”,则需要市级财政对公路经营者进行补偿,而我市财政十分困难,撤站又涉及省、市多个方面。目前,市政府安排相关部门正在深入调查研究中,待形成一致意见后会提请省政府审批。今年年初,“今日点击”就构峪收费站尴尬收费情况进行了连续报道,但因构峪收费站属省级管理单位,撤站和减免收费问题至今也未得到很好的解决。
对于你所提的关于规范312国道收费行为,营造良好交通秩序的建议,我局将积极与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对接,继续反映人民代表和群众的呼声,力争早日实现构峪收费站取消7座以下小型客车收费目标,进一步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为商洛一体两翼发展提供更便捷的交通保障。
商州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