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李延红代表:
感谢您对全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南姚路设置超限桩的建议收悉,根据您所提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实地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现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南姚公路2016年建成通车后,为了减少超载货运车辆对道路的破坏,我局在全段设置了5处超限超载墩,超限超载墩的设施限制了大型货运车辆的通行,有效保护了公路建设成果。但是在公路建成通车不久,区安委办向区交通局下达整改通知,认为设置限载墩影响了消防救援车辆通行,要求对已设置的限载墩进行拆除。根据区安委办的要求,我局安排施工单位对南姚路口的限载墩进行了拆除。
根据你所提建议,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当即组织区农村公路管理局对南姚路路重要路段进行了排查和确认,在南姚路路口及时安装了超限桩。截止2019年6月10日,我局已在南姚路k0+100处安装钢构龙门架一处,根据农村公路设计标准,驶入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18吨,高度不得超过3米,宽度不得超过2.3米,驶入龙门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限制时效为全天24小时。并制定了南姚路超限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加大超限运输整治宣传力度,与农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商州区农村公路设置限高设施(钢构龙门架)的通告》。钢构龙门架,摄像头及附属设施共计花费6万余元,有效的排除了隐患,群众回访满意度较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联系电话:2312741
商州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