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来商对涉农企业发展和《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保护条例》立法情况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13-07-20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王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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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市人大视察调研商州工作汇报座谈会
视察组深入张村佳骞现代农业园调研项目建设情况
视察组检查商州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7月15日,省人大农工委委员、农工委办公室主任王决胜带领省人大调研组一行来我区就涉农企业发展和《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保护条例》立法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副主任高中荣、区人大主任牛康季、副主任王结实、区政府副区长贾建刚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陕西省(大荆)现代农业园、商洛聚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商州绿缘生态农业休闲园、陕西佳骞现代农业示范园和陕西君威农贸综合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园区管理人员的介绍等方式,详细了解了近年来我区涉农企业的发展情况。7月16日,调研组召开了汇报座谈会。会上,市农业局副局长冀栓曹、区政府副区长贾建刚分别向调研组作工作汇报,与会的涉农企业负责人和参会的相关部门分别发言,市政府副市长李云飞作重要讲话,并对现代农业园区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最后,省人大农工委委员、农工委办公室主任王决胜作了重要讲话。

调研组对我区在涉农企业发展中所做的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我区涉农企业普遍存在的技术人才匮乏、后续建设资金短缺等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要合理定位园区的发展方向,使其适应市场需要。二是政府要建立人才引进计划,为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企业也要加强对员工的日常培训,使其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三是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银企合作。四是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五是要充分发挥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实现规模经营,延长企业产业链,走集约化经营的路子。对于《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与会同志提出以下建议:一要高度重视园区的规划布局,合理定位发展方向。园区的规划要与当地的地理环境、自然因素结合起来,要因地制宜、合理定位发展方向,以避免重复建设。二要对园区投资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对园区的土地流转后园区经营者和农民在合同约定上要有法律的严肃性。四是对园区固定资产物权界定上要有明确的规定。五是建议建立园区保险保障机制,以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调研组表示,将进一步做好立法前的调研工作,广泛征集各行各业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出台一部真正能保护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