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区人发〔2018〕24号
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将“助保贷”风险补偿铺底资金 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8年10月30日商洛市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8-11-07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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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将“助保贷”风险补偿铺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审查意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批准区经贸局作为商州区“助保贷”业务实施主体,代表区政府与邮储银行商洛分行签订合作协议,负责筛选推荐入池企业、管理政府风险补偿金等相关工作。

二、同意由区财政局协调拨付500万元作为先期风险补偿铺底资金。

三、同意区政府将风险补偿铺底资金补充计划根据年度实施情况适度予以追加财政预算。

四、区政府及区经贸局在入池企业的筛选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并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助保贷”的实施情况。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