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商州区2018年元至6月份财政支出预算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8-08-31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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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2日商州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商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张宏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商州区2018年元至6月份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调整商州区2018年元至6月份财政支出预算,追加支出预算45103.59万元,调整后2018年全区财政支出预算为283820.59万元。同意省财政代发行置换债券资金45405万元,用于偿还城投债借款12000万元,朝阳、莲湖东侧棚改贷款33405万元。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