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建议办理说代表履职

发布时间:2014-08-29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冀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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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商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对你提出的《关于强化市区居民养犬问题的建议》,我们又做了进一步办理,现在想和你当面谈一下办理情况-----”

当选商洛市三届人大代表以来,每次接到有关部门对自己所提建议的办理答复电话,心情总是很激动。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答复,是兑现代表为民代言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也是对有关职能部门接受监督意识的有效检验。这既是对人大代表履职行为的一种肯定和鼓励,也体现了地方人大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有效监督。回顾这条建议建议从题写到办结,自己感受颇多:

代表题写建议是前提:在2月份商洛市三届人大四次会上,我领衔题写了《关于强化市区居民养犬问题的建议》。这个建议涉及之事看起来虽小,但关系到的人却很多。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居家饲养爱犬的人也越来越多,在河堤边、公园里、街道旁等一些休闲场所,随处可见一些巨型犬不套绳索,游走于人群中,潜在危害极大,特别是近年来市区狗伤人事件频发,严重威胁着城乡居民的身心健康。在平日的工作和生活中,大家谈及此事,无不怨声载道,谴责遛狗人的道德,议论管理者的不作为,甚至质疑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听到这些声音,我忽然意识到,加强市区居民养犬的管理问题已不再是小事,而是关乎百姓生命安全的大事、要事。作为一名代表,我在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深入思考的基础上,认真起草了建议草案,又与其他与会代表进行商议,在大家共同签名认可后,将此建议提交市三届人大四次大会。

人大跟踪督办是关键: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各级人大代表的“娘家”,代表建议的办理效果与人大的监督是否及时有力密切相关。为了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市人大出台了关于办理代表建议的办法,建立了跟踪督办机制,使我对自己的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充满信心。3月中旬,我收到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寄来的“2014年度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登记册”,得知自己所提的意见建议已交由商洛市公安局办理落实。之后我又收到“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登记册”,不仅找到了自己工作的“上线”,还知道了市人大实行代表建议归口督办制,更增添了我依法履职的动力与决心。在之后的日子里,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的工作人员多次与我电话沟通,或邀请我参与一些代表履职活动,或询问我所题写的意见建议办理进程,或征求我对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似乎找到家的归属感,一股暖流涌动心底。

政府办理落实是根本: 5月初,我接到市公安局电话,对方仔细询问了我题写此条建议的出发点及办理要求。之后不久,市公安局便派人到我办公室,专门与我及其他代表沟通,并拿出了他们的办理结果。办理答复件主要分析了我市目前养犬管理现状,以及我市规范养犬存在的问题,对养犬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这样的“答卷”更象是一份调研报告,对现状和问题谈得比较透彻,但对相关责任却提得很少。我们几个代表和公安局的主办人员面对面再次“谈判”,重申了代表想要看到的办理结果,就是希望主管部门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在具体落实办理上做些实实在在的事。作为题写建议的领衔代表,我第一次拒绝了填写“满意”二字,希望主管部门重新办理落实。到了7月中旬,我再次接到电话,正是本文开头那熟悉的声音。这一次,商洛市公安局的主办人员拿来了他们办理建议的结果。“证据”表明,有局长签发的送达六县一区公安机关的文件,有印发捕杀“野狗”的通告等,还有一份记录着他们办理建议全程的答复函。此函件明确了我市养犬管理的职能划分,展现了各县区公安机关开展“野狗”集中捕杀活动的成效。面对这样的办理结果,我和其他代表都很满意。

一条建议的办理始末引发人无尽思索:人大代表不仅仅是一种政治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与使命。当代表就要从群众利益出发去想事、谋事,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多关注、多倾听,就会得到最接地气的民意诉求。认真题写一份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的建议,胜过在选民面前的任何表态和承诺,这就是代表的职责。代表建议无大小,只要承办部门高度重视,办理过程扎实认真,办理结果掷地有声,自然就会得人心。否则,如果办理代表建议采取文来文往的形式主义,代表就要敢于说“不”,并理直气壮地要求重新办理。因为,要求承办部门重新办理不是刁难、不是有意过不去,而是为了尽到职责、用好权利。

代表题写好建议,是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的有效途径;人大及时跟踪督办,是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手段;建议承办部门认真办理落实,则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生动体现。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政府承办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认真把好代表建议题写关、人大监督关、政府办理关,才能协调一致地推进工作、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