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锋在区人大代表集中培训总结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7-05-05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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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人大代表集中培训总结会上的讲话

201755

王 锋

各位代表、同志们: 

经过两天的紧张学习,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培训班就要结束了。

培训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的张秘书长主讲了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省委党校杜教授主讲了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就人大代表如何行使好职权、发挥好作用作了明确讲解;市人大人代委王主任主讲了代表法和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相关知识,传授了履职经验和体会。三位专家老师的辅导都经过了认真、精心的准备,都讲得很全面、很深刻,很生动、很精彩,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全体区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系统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奠定了基础,对大家今后做好代表工作、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全区人大工作传送了宝贵经验,提供了基本遵循。

培训期间,大家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严谨的学风,把握机遇,珍惜时间,认真听讲,深入思考,自始至终充满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保持了良好的会风和学风。可以说,本期培训班时间虽短,但组织严密、安排紧凑,内容丰富、效果良好。通过学习培训,大家提高了认识,学到了经验,开阔了视野,明确了职责,掌握了方法,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代表工作的信心,达到了集中培训的预期效果。代表们回去以后,一定要对本次培训班讲授的内容再学习、再研究、再消化,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认真吸纳和借鉴,切实把培训成果巩固好,把自己的职责履行好,不辜负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期望。

下面,我就人大代表如何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再讲几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要明确人大代表的崇高地位,切实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

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向它报告工作。人民代表大会这种政权组织形式,其核心和本质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集中体现了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

第一,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是通过人大代表集体行使的。离开了人大代表,国家权力机关就失去了工作的主体,就丧失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性质。代表法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是人民意志和人民利益的代言人,是人民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的直接决定者,具有崇高的政治身份、政治职务和政治使命。

第二,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者。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人民群众如何来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力呢?宪法规定,人民群众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并由人民群众选出来的人大代表组成权力机关来集体行使国家权力。因此,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人大代表代表着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代表人民行使属于全体人民的国家权力。

第三,人大代表是一种政治职务、国家职务。人大代表不仅仅是一种荣誉和身份,更是一种法定职务,是一种具有实质内容、深刻内涵的政治职务、国家职务,这种职务非常光荣而神圣。人大代表通过执行代表职务,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实践过程,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过程,就是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就是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过程。

作为一名人民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深刻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人大代表的重要地位和神圣使命,这是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正因为人大代表具有崇高的地位和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每一位代表都要明确自己肩负的职责,切实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干好工作、当好代表。

二、要明确人大代表履职的基本要求,依法正确行使代表的权力。

代表法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每一位代表都要准确把握代表法的规定,自觉按照代表法的要求办事。

一要倍加珍惜职务,正确行使权力。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享有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权、审议权、提议案权、选举权、质询权、罢免权、表决权、提出意见建议权、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提议权、对本级和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约见权等等。代表法还规定,国家和社会要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保障,人大代表依法享有言论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等。法律赋予了人大代表各种神圣的权力,为大家履行职责提供了上方宝剑,希望各位人大代表一定要倍加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力,正确运用好手中的权力,努力做到用权不闲置、尽责不失职。

二要时刻牢记职责,切实履行义务。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有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等义务,在人代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应积极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持证视察、联系选民、提出议案建议、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这些是人大代表必须对人民群众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履行就是失职。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不能无故不出席会议,不能对人大会议审议的议题漫不经心甚至是漠不关心,不能不参加大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不能“代表代表,会完就了”。

三要始终严以律己,依法履职尽责。人大代表应当始终瞄准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代表的职权属于公权,用权必须接受监督。在执行代表职务时,必须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个人好恶与工作需要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始终坚持从大局出发,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该做事的积极去做,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依法、公正、廉洁履职的典范,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树立人大代表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三、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都很强,学问很深,对代表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真正搞明白怎样当好人大代表,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必然要求。

一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当前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面对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各种社会思潮激荡碰撞的复杂形势,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正确执行代表职务,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这都是执行代表职务最根本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好、落实好。

二要坚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的根在人民,必须做到情系于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和冷暖放在心上,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必须履行的义务,自觉融于人民群众之中,做履职为民的典范。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体察人民群众的疾苦,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客观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实在在帮助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充分发挥生活于群众之中、受到群众信赖的优势,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主动帮助党委、政府推动各项工作。

三要坚持依法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行使职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本组织原则,也是代表执行职务时必须牢记的工作准则。人大代表个人或少数人都不能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名义决定和处理问题,也不能干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代表可以对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但不能直接处理问题,更不能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关于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由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研究处理。

四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按照“党政所急、人民所需、人大所能、法律所赋”的原则依法开展工作。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了开展“我是代表我带头,我为人民做贡献”代表主题活动的决定,动员全体人大代表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踊跃参与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积极推动“四个商州”建设。对此,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不断拓展总揽大局的眼界、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无论是进行视察、检查还是审议报告、听取汇报,都要正确认识问题、分析问题,从发展大局出发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使执行代表职务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追赶超越的过程,为推动人文、生态、法治、小康商州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要为代表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区人大常委会和各镇办人大组织要按照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上做文章、下功夫,扎扎实实做好代表工作,持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各级人大组织和“一府两院”都要不断深化对代表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再认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让代表充分了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了解追赶超越的时代要求和重大部署,不断增强为人大代表服务的和主动性和自觉性,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提供优质服务。各位人大代表要深化对代表权利和义务的再认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充分发挥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履职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位代表、同志们,培训班结束后,希望大家要进一步学习好宪法和有关法律及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好经济、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要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要倍加珍惜人民的信任和选择,倍加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利,积极投身于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深入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同时,也希望各镇人大主席团、办事处人大工委根据工作实际,加强对代表的培训、管理和服务,继往开来,与时俱进,不忘初心,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全区人大代表工作的新局面!